花蓮加油
#災損建物拆除 及 #修繕補助計畫
透過善款全力支持重建新生活
詳細資訊 請洽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 03-8230510
經費源自花蓮縣震災民間捐款專戶
針對0403震災提出災損建物拆除及修繕補助作業,協助受災戶拆除或修繕受損
0403震災後危險建築物拆除修繕補助
對象:經緊急評估為紅、黃單危險建築物所有權人
危險建築物辦理拆除者
除已由花蓮縣政府拆除有立即危險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危險建築物外,自行委託廠商辦理拆除者,拆除整棟危險建築物者(含拆除雜項工作物者及清運廢棄物費用一併計入)依實際拆除費用予以補助並以每棟新台幣300,000元為上限
拆除部分危險建築物者
依實際拆除費用予以補助並以每棟新台幣 200,000元為上限
僅拆除雜項工作物(例如圍牆)者
依實際拆除費用予以補助並以每項新台幣 30,000元為上限(含清運廢棄物費用一併計入)
損壞評估建議修繕或結構修繕者
獨(連)棟建築物(單一戶數之透天住宅)以每棟(戶)50萬元為補助上限
高層建築物(公寓大廈及集合式住宅)以每棟300萬元為補助上限
一般住家災損修繕救助金
地板/地坪破損(不含磁磚) 上限20,000元
地板/地坪破損 (含磁磚) 上限30,000元
樑、柱、牆面、天花板等4項破損上限30,000元
水管破裂毀損上限5,000元
圍牆、採光罩、雨遮及化糞池及非建築物主體部分等5項毀損上限30,000元
門、窗、玻璃等3項破裂或毀損上限10,000元
馬桶毀損上限6,000元
浴廁面盆毀損上限5,000元
升降設備損傷上限50,000元
擋土牆(自建)損傷上限100,000元